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征地之前必須要先做好安置補償工作,如果補償不到位的話,那么就不允許征地。不過,也有很多人在咨詢征地補償費發放時間是多久,針對這個問題,山東征收補償小編將在下文中為您做詳細解答。
應先補償、后征收。即應在征收之前補償到位。
征收土地需要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其他機關無權批準,否則屬于違法征收土地;補償標準根據批準文件中的“征收土地方案”確定,但不得低于當地區片地價,否則屬于補償違法;征地要在征地范圍內對征地文號、補償標準等予以公告,保證被征地戶的知情確認聽證權,否則屬于程序違法;補償款要一次性支付到位,不能按月支付;地上附著物的補償由當地制定,也可以通過評估確定補償;如果征地違法的話,可以拒絕交出土地。
通過上文的分析介紹,我們知道雖然征地補償費發放時間沒有一個明確的規定,但相關法律中還是規定了必須在征收之前補償到位。而具體征地補償費的標準,則各個地區規定的不太一樣,建議還是咨詢一下當地的征地拆遷部門。
征地補償費發放時間是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