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說明
成都市受理機構審查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單位;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在四川成都市普及;
受理機構:
成都市文化廣電旅游局
申請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境內社會組織,企事業機構;不含外資,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機構名稱,組織機構和章程;
2.有適應業務范圍需要的廣播電視及相關專業人員,設備和工作場所。
3.在申請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無違法違規記錄或機構無被吊銷過《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的記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5.申請表需提供業務主管部門簽署的審查意見,并蓋單位公司章。
申請材料目錄:
1.書面申請報告;
材料要求
申請機構書面申請報告,主要內容包括:
1.申領許可證的理由及具備的相關條件(人,財,物等方面);
2.介紹申請機構從事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的相關業務計劃;
3.加蓋申請機構的公司章;
4.主管單位出具的相關意見函作為申請報告的附件提供,意見函的主要內容包括:
(1)說明申請機構與主管單位的隸屬關系。
(2)介紹申請機構基本情況。
(3)主管單位對該申請機構申請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的意見。
2.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機構章程;
3.《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申請表;
4.法定代表人簡歷,股東材料,主要管理人員不少于3名的廣播電視及相關專業的簡歷,作品,或曾參加相關專業培訓等材料。
5.辦公場地情況;與營業執照登記地址一致的房屋產權證明,租賃協議。
6.企事業單位營業執照。
成都廣播電視節目許可證申請流程:
1.申請:申請人通過政務服務網,移動端和辦事窗口進行事項的申請,提交有關申請材料和反映真實情況,并對其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2.受理:受理人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依法告知理由并一次性告知補正的文件,資料:予以受理的以短信或書面形式通知申請人。
3.審查:在受理項目申請報告后。由辦理材料對材料內容進行審查,草擬審查意見。
4.決定:按程序作出審核結果決定,并按程序報四川省廣播電視局審批,作出不予許可決定的,簽發《不予許可決定書》,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再辦結時限內作出決定的,經本部門負責人批準,將延長10個工作日
成都市影視制作節目經營許可證申請服務范圍:金牛區,成華區,錦江區,武侯區,高新區,青羊區,溫江區,郫都區,雙流區,新津區,新都區,天府新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高新西區,東部新區,大邑縣,蒲江縣,金堂縣,邛崍市,崇州市,崇州市,簡陽市,彭州市,都江堰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