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說明
成都市核發金牛區出版物經營許可證(零售)
辦理部門:成都市金牛區行政審批局
申請事項:出版物零售單位設立審批
辦理范圍:金牛區登記注冊個體公司
審批結果:核發的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審查標準:
(一)已完成工商注冊登記;
(二)工商登記經營范圍含出版物零售業務;
(三)有固定的經營場所。
設定依據:
《出版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 單位從事出版物批發業務的,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審核許可,取得《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從事出版物零售業務的,須經縣級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審核許可,取得《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音像制品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 申請從事音像制品批發業務,應當報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申請從事音像制品零售業務,應當報縣級地方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出版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書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批準的,應當發給《出版物經營許可證》;不批準的,應當說明理由。《出版物經營許可證》應當注明音像制品經營活動的種類。
辦理材料:
1、金牛區《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申領登記表
2、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公司章程;
4、法人任職文件;法人有關材料;
5、經營場所合法使用證明,含房產證明,租賃協議
辦理區域:成華區,武侯區,錦江區,青羊區,高新區,郫都區,雙流區,新都區,新津區,大邑縣,蒲江縣,金堂縣,邛崍市,崇州市,簡陽市,彭州市,都江堰市,天府新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東部新區,高新西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