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說明
成都內資旅行社業務許可申請條件國內旅游和入境旅游
成都旅行社經營許可證受理條件:
1、有固定的經營場所
2、有必要的營業設施;
3、有符合規定的注冊資本;
4、有必要的經營管理人員和導游;
設定依據:
第二十八條 設立旅行社,招徠、組織、接待旅游者,為其提供旅游服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取得旅游主管部門的許可,依法辦理工商登記:
(一)有固定的經營場所;
(二)有必要的營業設施;
(三)有符合規定的注冊資本;
(四)有必要的經營管理人員和導游;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旅行社條例:第七條 申請經營國內旅游業務和入境旅游業務的,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委托的設區的市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符合本條例第六條規定的相關證明文件。受理申請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予以許可的,向申請人頒發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不予許可的,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申請旅行社應當取得哪種手續才能經營業務,并且注冊資本要求為多少?申請經營境內旅游業務和入境旅游業務的,應當取得企業法人資格,并且注冊資本不少于30萬元。
申請旅行社許可證審批材料:
1、成都旅行社設立申請書一份
2、申請單位營業設施設備說明
3、申請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原件
4、申請單位法定代表人履歷表
5、申請單位查檔企業章程一份
6、三名導游證及勞動合同一份
7、申請單位計調財務的履歷表
8、申請單位繳存保證金承諾書
辦理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范圍:青羊區,武侯區,金牛區,錦江區,成華區,高新區,郫都區,新津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大邑縣,蒲江縣,金堂縣,邛崍市,崇州市,簡陽市,彭州市,都江堰市。
漢時企服解決成都各區旅游許可證,旅行社經營業務許可證審批,提供導游,計調,解決申請方面的疑難問題,面積不夠,協同處理。歡迎有需要的老板,朋友,來電咨詢合作。